2009年6月 的存档

装13

看了论坛里面那些装小资,装情调的宝典以后,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写那些装13的博文,哇哈哈。还有呕吐的照片。

PS:

 MSN换了这个照片,朋友和同事们回复如下:

 TT:你怎么整的和江ZM他闺女啊,造型都和江ZM一样。

(我要是江ZM的女儿,我非美死,还用出来打工吗)

 妹妹:一看吓一跳和文革女青年一样,咋一看,又觉得像中国女记者出国做采访

(汗死,那里来的想象力)

 红叶:在那里开会呢,这是,穿那么鲜艳。感觉象在人民大会堂作报告呢。

(北京和人名大会堂有什么关联啊)

 小丽’s
LG:你是不是去整容了,看上去很不错啊。头一次见你这样。

(无语,有那么大差别吗,我平时就那么素吗?)

 兔子:这个照片真好看。

(死兔子,心情不好的时候,也还在说说好听的)

 小鱼:你这衣服,花枝招展的啊,挺教授的呢,(啥是教授啊?)看起来挺有文化的,感觉人大委员似的,这才算是回到原本的风格上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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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”职业道德”

近期工作中遇到很大的挑战,让我对于现在的工作,以及我一直以来坚持的所谓的“职业道德”有了很大的挑战。一致一来,我都要求自己对每一份工作投入百分百的热情,早在上学的时候我就知道如果不喜欢一份工作那肯定不会做的好,如果喜欢这个工作,即使开始做不好,也会投入足够的热情努力做好。工作六年了,我一直这样鼓励自己,无论遇到什么样子的困难,我都坚信,只要自己尽力去做,就会得到认可,即使别人不认可,也无愧于心。
六年的工作时间,三家公司,从刚毕业到现在,经历的,看到的,听说的。很多次让我对自己所坚持产生动摇,但这次的事情让我受到了很大的震动。这样的震动在几年前也有过一次。
那已经是4年前的事情了,刚换了工作的我进入一家小规模的公司,踏踏实实的工作,努力的学习。有一天,老板把业务相关的同事们都叫到一起,和大家通报了一个事情。大意是:公司的一个销售经理,与一个研发经理一起在外面弄了一个公司,把公司委托研发经理做的一个产品,称销售经理与大客户合作之际,直接推广出去。二人后来双双离职,在新成立的公司和现在的公司互相竞争。事情的真实我是无从考证了,但是只是听说这样的做法应该是有违职业道德的,毕竟还是在职期间做的事情。但事发确实在人家离职以后才知道的,还报了公安。和大家开会,就是让大家有所准备,公安回来取证。但这样的事情,取证或者调查起来非常的困难,最后事情也不了了之。这个事情无论真假,但是在职期间,做自己的事情,还损害公司的利益,是有点说不过去,但是也说明有创业的头脑和意识,懂得利用所有可利用资源。 
最近的事情,对我的震动远远大于四年前的。刚到新公司的时候有一个同事,其实应该算是我的BOSS,有着很好的,不对应该是优秀的工作背景,从毕业的学校,国内数一数二的高校,再到国内数一数二的IT公司,知名外企,一路走来都是令人羡慕的。记得一个在业界很牛X的外企朋友告诉我,要进好的外企必须具备两个能力,一是外语能力,二是,知名公司的工作背景。有了这两个背景,就不愁找不到好的工作。我的这个X同事就是如此,谁知道我来了不久,来了空降领导,X同事被调到另外一个部门,没有待多久就走了,跑到我们的竞争对手公司。X前后负责我们部门大约一年时间,对于公司的产品策略,推广策略,都有接触。结果呢,自然是到处打擂台。
隐约记得之前听说过,一条不成文的规则,说做业务或者做推广的人,跳槽的时候不能去竞争对手公司。以免泄露商业机密等等。甚至有的公司为了避免造成恶心竞争,会在员工离职的时候签署类似于不竞争协议什么的。不过一张纸能约束吗?这个是不是属于职业道德的一部分呢?
希望在激烈的竞争中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准则。
 

繁华中的悠闲

自打换工作以后,又开始了飞来飞去,到处流串的生活了。今天去这里,明天又去哪里,已经过了到那里都新鲜的那个时期,工作,应酬,完了酒店里面看电视,上网。哎,真是有够无聊的。

牵手

等待

 

 

飞翔798

周末去了传说中的798

没有太多的印象,毕竟我不搞艺术

工厂的改建很成功

让人有地方回忆